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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又聽從——迦百農的污鬼

李文耀

到了迦百農,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。眾人很希奇祂的教訓;因為祂教訓他們,正像有權柄的人,不像文士。在會堂裡,有一個人被污鬼附著。他喊叫說:「拿撒勒人耶穌,我們與祢有什麼相干?你來滅我們嗎?我知道祢是誰,乃是神的聖者。」耶穌責備他說:「不要作聲!從這人身上出來吧。」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,大聲喊叫,就出來了。眾人都驚訝,以致彼此對問說:「這是什麼事?是個新道理啊!他用權柄吩咐污鬼,連污鬼也聽從了他。」耶穌的名聲就傳遍了加利利的四方。(可一21-28)

耶穌的權柄

馬可在馬可福音一章二十一至二十八節記載了第一個神蹟故事。明顯地,這個故事的一個重點是要顯出耶穌的權柄。「權柄」(ἐξουσία)這詞分別在故事的開首和結束出現(22、27節),帶出耶穌不單有教導的權柄,也有吩咐、命令污靈的權柄。原來,耶穌傳講的福音正是一個關乎「神的權柄得以彰顯」的福音。經文上文提到耶穌在加利利宣講「神的國近了」(14-15節),但是何為「神的國」呢?馬可通過一個神蹟故事,讓讀者立刻體會到「神的國」就是神的權柄得以彰顯的地方、時刻。「神的國」有指涉道德倫理方面(「教訓」),也有指涉靈界爭戰方面(「趕鬼」)。當神的權柄彰顯時,有人立刻悔改跟隨主(16-20節),也有污靈從人身上出來(21-28節)。

污靈知道又聽從

這個神蹟故事還有另一個重點,反映在污靈(或那個被污靈附身的人) 與耶穌的對話中。我們讀聖經故事的時候,除了留意文法、重複用字及上文下理外,還要注意故事裡不同角色之間的互動和對話。從污靈與耶穌簡短的對話裡,我們看到兩點:(1)污靈清楚知道耶穌是誰(「我知道你是誰,你是神的聖者」〔24節〕);(2)耶穌有權向污靈發出命令(「不要作聲!從這人身上出來吧」〔25節〕)。當污靈聽到耶穌的責備後,就從那人身上出來了。可見,污靈不單知道耶穌是誰,也聽從耶穌的吩咐去行。在這個意義下,污靈也是耶穌的「跟從者」。當然,污靈出來後絕不會效法基督,但污靈至少擁有一個「跟從者」最基本、最需要的質素──知道又聽從。

作耶穌的跟從者

如果我們要作耶穌的跟從者,就不能單單停留在驚奇、驚訝的情緒上。不錯,耶穌的教導叫人感到驚奇(22節),祂的作為也叫人感到驚訝(27節),但是單有情緒的反應並不足夠。在故事裡,污靈比眾人優勝,因污靈不單有情緒的反應,更有行動的回應。污靈比眾人更像是「跟從者」,他知道耶穌是誰,也聽從耶穌的吩咐。當污靈從那個人身上出來,「神的國」就在那一刻出現。當污靈聽從耶穌的吩咐,神的權柄就馬上彰顯出來。

耶穌的跟隨者就是進入神國的人。在他們身上,神的權柄得以發揮、彰顯。這些人是獨特的,因他們知道耶穌是誰,也聽從耶穌的吩咐。當耶穌呼召西門和安得烈,他們就立刻捨了網來跟從祂(18節)。耶穌對門徒最基本的要求,就是聽從祂的吩咐。其實這也是神對祂子民的要求:「看哪,聽命勝於獻祭,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。」(撒上十五22,和合本修訂版)門徒聽從耶穌的吩咐,也就表明他們知道耶穌是誰,神的權柄亦立刻體現在他們身上。

簡單的順從

一個看似顯淺的道理,卻要我們用上一生的時間去學習、體驗。從這個角度看,信耶穌並不是一次過的行動。「心裡相信,口裡承認」是要在每一個順服的行動裡兌現出來的。昨天我聽從了耶穌的吩咐,並不代表今天或明天的我都一樣聽從。我們作基督的門徒,必須立志做好一件事,就是讓神的權柄在我們的生命裡得以彰顯。我們不停留在興奮、感動或驚訝的情感上,我們要努力讀聖經,也要努力讀神學,目的是要更清楚、更準確知道耶穌及從耶穌啟示出來的神是誰。不但如此,我們也要通過耶穌的一言一行去辨明神的旨意,然後順服遵行。套用潘霍華的說法,「簡單的順從」是門徒的首要特質。

耶穌的權柄在哪裡彰顯?神的國在哪裡臨在?或許,魔鬼、污靈比我們更清楚知道。魔鬼知道也聽從耶穌的吩咐去行。靠著主,我們不怕魔鬼的攻擊、試探。然而,我們對耶穌的認識是否勝過魔鬼呢?權柄體現於順服,順服則源於知道。一個人對耶穌有知識卻沒有服從,恐怕連魔鬼也不如了(34節)。

(作者為建道神學院副教務長〔行政〕、神學系助理教授)

(刊於 2000 年復刊後第 55 期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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