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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

周永健

在每個成功人士背後,都會有不為人所知的無名小人物;他們所做的一些事,日後很可能造成這些英雄出現,成就大事。小人物所做的事也許微不足道,卻產生決定性的影響。聖經中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就是這樣的小人物,出埃及記一章十五至二十二節就記載了她們的事蹟。

王命無理

當時以色列人在埃及淪為奴隸,只因他們生養眾多,人口繁盛,就使法老感到受威脅,於是下令殺害以色列人的男嬰。法老召了希伯來的兩個「收生婆」來。「收生婆」是俗稱,呂振中牧師把它譯作「助產婦」,較有現代感。法老吩咐她們為希伯來婦人接生的時候,「若是男孩,就把他殺了;若是女孩,就留她存活」(出一16)。這是冷血謀殺,借這兩個收生婆的手殺害初生的嬰兒,目的是要滅絕以色列人。法老的命令是兇殘無理的,濫殺無辜。古埃及有高度的文明,包括宏偉的建築,無數的文學著作、音樂和藝術等,且留下許多文獻,不過卻沒有像以色列的法典。埃及人信奉法老是神的化身,他的話就是法律。他操生殺之權,他的吩咐誰敢違抗?

違命有理

經文如何介紹這兩位收生婆呢?首先,經文說出她們的名字:施弗拉、普阿(出一15)。她們的事蹟只記在出埃及記第一章這小段裡,其他地方再沒有提到,但她們的名字竟然記在聖經裡,留名後世,可見她們所作的事是神所記念的。其次,經文兩次說她們敬畏神(出一17、21)。敬畏神就是以神為中心,讓神在生命中居首位。

這兩位收生婆沒有遵行法老的吩咐,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」(出一17)。她們的行為,正好示範了後來使徒們的話: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。」(徒五29)一般來說,人們應當順服在上掌權的,奉公守法,但當人的命令與神的心意相反,我們就不能違背信仰和良心去聽從。法老的吩咐無理,收生婆違命有理。用現今的話,她們是「公民抗命」。不過,她們沒有激烈對抗的行動,只是如常地為希伯來婦人接生,無論是男嬰或是女嬰。

法老召見這兩個收生婆,質問她們為何存留男嬰的性命。她們如此解釋: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,收生婆還沒有到,她們已經生產了。」(出一19)由此看來,法老起初不是明目張膽、公開地處死希伯來的男孩,他的陰謀是要在嬰兒出母胎時,收生婆把男孩置諸死地,假作是意外夭折。呂振中牧師譯「健壯」為「滿有活力」,表示比預產期提早分娩,這樣收生婆在眾目睽睽之下就難以下手。收生婆違命的行動顯出她們極大的勇氣和智慧——勇氣,是她們冒著生命危險存留男孩的性命,敢於承擔後果;智慧,是她們想出這個辦法應付法老,使法老難以使她們入罪。她們有否說謊呢?她們所說的情況,肯定與事實並不完全相符,因為收生婆不大可能每次到達時,婦人都已經生產。不過,收生婆出言隱瞞法老,不是為了自保,而是要拯救男孩的性命,這個純正高尚的動機顯明她們做了正確的事。

甘心作小人物

經文記述這事以後的幾個後果。其一,收生婆因為敬畏神,神厚待她們,叫她們成立家室(出一21)。其二,許多希伯來的男孩保全性命,以色列人繼續強盛起來(出一20)。摩西就是在這個處境中出生的(出一21)。其三,法老變本加厲地迫害以色列人,下令把所生的男孩都丟在河裡(出一22)。收生婆雖然不能制止法老的兇惡行為,但她們已成為神使用的器皿,阻礙法老滅族的陰謀,讓神的子民延續下去。她們是小人物,卻擔當了重要的角色。但願每個信徒甘於做個小人物,盡上自己的本分,獻上手中的五餅二魚,讓神化為大用;又願我們面臨挑戰時,有勇氣和智慧作正確的取捨和抉擇,做神喜悅的事。

(刊於 2000 年復刊後第 50 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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